七、注重服务延伸拓展,创新服务方式,提升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
1、改进服务理念,强化服务的系统性。要积极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服务方式,加强服务能力建设,改进服务理念,在不断拓展“一站式服务、贴心式服务、体检式服务”的基础上,通过多种方式,着力提高服务企业的有效性。
2、加强计量技术研究,服务科技和产业发展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科技和产业结构特点,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整合相关计量技术机构、高校和企业的技术力量,努力解决相关计量技术问题,大力支持本地区产业发展。中国计量院和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要积极开展生物、新材料与纳米、新能源、信息、航空、航天等前沿科技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有效测量和溯源能力建设,提高工业竞争力。以节约能源、保护环境和民生安全等领域为重点,启动生物安全计量、能源计量等国家支撑项目,加强医学计量、环境计量等领域的研究。对于各地取得的有重要价值的通用技术,总局将采取适当形式推广应用。
3、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,服务和谐社会建设。要强化量传体系建设,加大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,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,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需要,为保障贸易公平、节能减排、食品安全、医疗卫生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有效的计量技术服务和保障。要进一步强化社会重点、热点领域所需标准物质的有效测量和溯源能力建设,组织研究和推出食品安全、环境保护、医疗卫生、生物安全等社会重点、热点方面急需的标准物质和测量方法,不断完善化学计量的量传溯源体系与管理模式,维护安全稳定大局。
八、注重计量技术基础,创新技术研发,提升计量技术的保障能力
1、完善与提升计量基标准体系,探索计量发展前沿。要开展新一代量子基准研究、基本物理常数的测量和用于计量基准的量子器件的研制工作,加强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新一代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。研究探索使用最新的物理原理和科技成果,实现计量科技前沿的创新发展,力争在量子物理基准研究领域取得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成果。要不断完善和提升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,建立更加有效的动态量、生物量以及多参数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体系,提高计量技术保障能力。各省计量院(所)要加强省级计量标准研制,加强计量技术创新,确保与国家计量基标准量传溯源方式的兼容。
2、服务突发性事件,开展新型计量技术研究。组织有关专家,加强对测温仪器、呼吸机、X光机等计量仪器(设备)检定、校准、测试技术的研究,研究便捷、有效的测试方法和校准模式,研究新型的校准仪器。要加强对计量防作弊问题的研究,提高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。要加强对涉及安全、健康计量检测方法的研究,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判能力。
九、注重国际交流合作,创新合作思路,提升中国计量国际影响力
1、积极加强计量工作国际交流合作。要继续深化与扩大双边、多边的国际计量交流合作,稳步推进海峡两岸计量领域的交流。在已经形成的计量国际合作框架内,寻找更多的重点、亮点,将计量合作逐步推向深入。积极拓展有益的合作对象,加强与拟开展计量合作经济体的沟通与交流,以提升中国计量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。
2、积极参加计量国际比对,确保与国际上数据的等效性。提高参加国际比对项目的比率,以使我国的校准测量能力得到国际上的广泛承认。要从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我国参加的国际比对工作,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使国际比对用传递标准出入更加便捷。加强对国际比对结果的分析与研究,进一步反馈、指导计量技术基础研究工作,全面实现量值的国际等效和互认。
3、继续做好亚太法制计量论坛(APLMF)秘书处的工作。加强与APLMF各经济体的沟通和交流,扩大中国的影响。协调、解决APLMF各经济体提出的问题,精心组织办好法制计量培训及研讨班,关注发展中国家人才的培训。
4、积极参与计量国际规则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。进一步发挥在国际和区域性计量组织的作用,积极参与WTO/TBT的相关活动,发挥计量在促进贸易和科技发展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。
十、注重宣传范围营造,创新宣传载体,提升计量工作社会影响力
1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。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对营造氛围、推进工作、树立形象、促进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、网络等传播媒介,进一步拓宽计量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宣传面。进一步增强宣传的计划性和规律性,创新宣传载体,丰富宣传手段,围绕“世界计量日”等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,扩大宣传效果,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,集全社会之力,共同推动计量事业的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2、大力做好计量典型宣传。各地要按照“培养一个典型、带动一项工作”的工作思路,以“抓树典型”为突破口,通过多种途径宣传、表彰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其示范、带头、辐射作用,促进各项计量工作的不断发展,进一步提高计量工作的有效性。要积极开展“搞一个课题、建一个联系点、抓一个典型”活动,不断总结计量工作经验,加强基层建设,树立先进典型,推动计量工作不断滚动发展。要认真总结“十一五”计量工作经验,总结计量工作成果,在此基础上,制定全国计量工作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,指导全国计量工作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取得更大成果。
3、做好《新中国计量史》的编撰工作。各地质监部门要认真重视、关心、支持《新中国计量史》的编撰工作,积极提供相关档案、资料、图片、撰写史料,确保新中国六十年计量历史准确、完整、科学、系统、客观、真实,全面反映新中国计量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和成就。
来源:计量网
